该****经济开发区支二**侧,工业用地,依企业生产申请对规划方案变更如下:
1、取消原厂房1(建筑长宽192米×120米、1层、建筑高度17.75米、建筑面积23040平方米);
2、新增厂房1(建筑长宽120米×48.2米、3层、建筑高度13.65米、建筑面积17352平方米);
3、新增厂房2(建筑长宽120米×48米、1层、建筑高度12.15米、建筑面积5760平方米);
4、新增厂房3(建筑长宽120米×48米、1层、建筑高度12.15米、建筑面积5760平方米)。
调整后,实际用地面积为52541㎡,建筑面积为38549㎡,计容面积为58975㎡,容积率为1.13,建筑密度50.78%,绿地率6%。调整后规划方案符合规划及相关技术规定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现进行方案变更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2日,公示载体为《**日报》、****人民政府网站。在此期间,相关权益人及有关人士若对方案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王银燕 於萌
联系电话:0517-****0095
联系地址:**县企业服务大厦1407室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