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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等要求****主持召开了****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验收监测单位等代表及2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审阅并核实了项目验收相关资料,并对现场及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我公司公开公示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组验收意见。
项目名称:****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镇环庆路2299号3号房
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9****4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