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 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的意见》(苏水治办〔2021〕6号)等文件要求,**市拟开展2025年城镇及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
2、项目名称:**市2025年城镇及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项目;
3、项目预算:33.3万元;
4、项目工期:2025年5月底前完成;
5、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6、评分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1)开展针对**市、**市、**区、**区、**区、**区、**区、经开区2024年度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的审核工作,并编制**市2024年度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报告,于2025年4月底前提交上级环境部门审查。
(2)开展针对**市、**市、**区、**区2024年度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的审核工作,并编制**市2024年度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报告。
(3)开展针对**全市城乡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并编制**市2024年度水污染平衡核算工作报告。
(4)配合开展各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审核、编制、报送、修改等各阶段的进展汇报材料,协助采购人对核算结果开展分析研究。
四、竞争性谈判地点和时间
时间:2025年4月15日上午10:00前;
地点:**市经开区观山路199****中心11楼321会议室;
联系人:高倩 联系电话:0510-****7129。
五、竞争性谈判程序
1、报名:投标人须于2025年4月11日17:00前,将投标单位名称告知联系人。
2、报价:投标人须于2025年4月15日10:00前,向采购人提交一正、三副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将予以拒绝。
3、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核验并登记报价人的以下文件资料: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审查报价人的资格条件、申请书内容及签章是否符合要求,未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比选。
4、评审、确定中选单位:通过竞争性谈判和专家组综合****公司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