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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依法必招限额以下工程发包管理工作的意见》(兴政发[2021]128号)和本工程发包文件的规定,垛田街道湖东村**路东一段坑塘填土工程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拟成交人已经确定。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承包人办法,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拟成交人 | **** |
成交价(万元) | 6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赵军 |
职务 | 项目经理 |
身份证号码 | 321***********3392 |
职业资格证书 | / |
证书编号 | / |
本项目预成交公示期自2025-4-8起,至2025-4-9止。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发包方提出。公示期满对预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发包人将发出成交通知书。
招 标 人:****
日 期: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