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监控运维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07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监控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4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20万元
采购需求:
****监控运维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每年不超过420万元人民币)****政府采购项目,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2025-05-07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4月16日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2025年04月16日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30)前。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公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3、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质疑接收人:张工; 联系电话:190****6628
地址:**S322与G237交叉口南**电商物流园E6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be0a1931-68a3-4b29-8842-cd7f0cfe0b63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开发区南苑路28号
联系人:赵奇超
联系电话:183****6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华山镇,丰徐公**侧,史套路东侧E-6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90****6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90****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