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佳苑项目(1#楼、6#楼、地下车库)
二、项目地点:**市富春江路以南、**路以东、邳新路以北、陇海大道以西
三、采购内容:**佳苑项目(1#、6#楼)栏杆专项分包。
四、供应商要求: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经济能力完成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
(2)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的办法,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采购方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五、工期要求:满足采购人进度工期要求。
六、质量标准: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规范。
七、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确保安全无事故。
八、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组织。供应商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充分熟悉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申请将不被批准。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九、技术要求及其它说明
(1)按照图纸、发包人要求完成分包项目。
(2)中标供应商应加强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任何原因造成的验收前的污染、损坏,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的清理、更换。采购人不予认可其经济损失和工期顺延要求。
十、报价及施工注意事项
(1)本工程综合价报价包括:
①采购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的主材、辅材、运输、安装、垃圾清理转运下楼到指定位置、成品保护、文明施工等费用;
②供应商的利润、9%增值税专用票税金及应承担的风险费用。供应商一旦中标,采购人将不会对其报价做出其它补偿。
(2)中标人必须自行完成全部中标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分包、转包。
(3)供应商应根据图纸和现场情况谨慎报价,确保报价准确无误。开标后将进行二次报价竞争性谈判,二次报价不得修改。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视为弃权。
(3)二次报价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清单填写单价、小计、总计等,应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4)本工程清单量的最高投标限价 376542.46 元。
十一、结算方式:按实际工程量*中标单价汇总结算。
十二、付款方式:
按实际供货量为准,栏杆安装完成付合同价50%,整体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70%,余款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一个月内且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7%,质保期满无息付清。
十二、定标办法:低价中标法。
采购单位在正式签订合同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发现有串标、围标等哄抬价格情形,采购单位有权中止采购并重新采购,由此产生对投标单位的影响,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单位。采购人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十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见后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需原件);
3、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工程报价清单;
5、相关业绩资料。
6、以上资料胶装成册正本一套、副本一套。
十四、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其他要求
报名时间: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4日10:30
1、采购形式:现场开标方式
2、开标时间:2025年4月14日上午10:30
3、谈判地址:****四楼会议室
4、投标保证金: 5000 元人民币(现金),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现场返还,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进场施工 20 天后返还。
5、采购项目联系人:
采购咨询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180****2216
现场咨询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 186****2610
图纸请于联系人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