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招标人:****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19日。
五、开标日期:2025年4月11日9时00分(**时间)。
六、开标地点:**市**区汇太路33****科技园315室。
七、评审结果:
评标专家组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经评审后各投标人排名如下:
序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排名
1 **** 1
2 ****集团****公司 2
3 ****集团****公司 3
****委员会审批同意,具体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公司。
八、公示有效期: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7日。
说明:
1.投标人认为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中车智能****公司纪委办公室投诉。
2.投诉电话:010-****7159。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匿名投诉及质疑,不予受理。
如质疑或投诉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恕不予答复。
4.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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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