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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5年4月15日)(溧水区)

审批
江苏-南京-溧水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5年4月15日)(**区)
发布时间:2025-04-15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6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核电装备专用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石湫街道 **** ******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区石湫街道石涛路一号,本次项目不新增用地和建筑面积,依托现有厂房和现有项目部分生产设备,新增一座喷漆房用于超级管道喷漆,新增年产630吨超级管道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放。全厂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水、蒸汽冷凝水、内部探伤冲洗水、酸雾吸收废水、经预处理的酸洗废水经三效蒸发器处理达回用标准后回用于酸洗工段,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次项目调漆、喷漆、自然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均有效收集经过滤器处理后与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一起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FQ-008);刷漆、自然晾干工序在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均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FQ-005);打磨废气有效收集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FQ-004);自动焊接机焊接烟尘有效收集经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实验室通风橱内进行,少量的酸雾经通风橱收集后排放。
涂装工序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表3中的标准限值;打磨废气颗粒物、涂装废气二甲苯有组织排放及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和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的标准限值。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焊渣、收集尘、不合格品、废砂轮和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废液压油、废包装桶、漆渣、废刷子和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检验废物依托现有危废库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2 年产4500吨尼龙板、棒生产线扩建项目 经济开发区 ****公司 **名环****公司 项目建****经济开发区胜秀路7号,本次项目依托现有闲置厂房,建筑面积约9200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新增自动化程度高的尼龙板、棒生产线60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500吨尼龙板、棒的生产能力。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经上料、挤出、切割、检验、破碎、包装入库。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1、废水:本次项目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挤出废气分别有效收集经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切割废气分别有效收集经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破碎废气有效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相应的排气筒排放(DA002、DA003);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和有组织氨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废油桶、收集尘、废活性炭、废抹布和手套。
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尘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抹布和手套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