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16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核电用高镍合金热挤压管及高端精密模具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园区虹润**侧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成立于2023年2月,企业拟投资50000万元,于**市虹桥镇虹润**侧,总用地面积38707m2(约58.06亩),**生产车间、研发车间等,总建筑面积约35000m2,购置穿孔生产线、冷轧机、辊底式热处理炉、酸洗线、电解研磨机、加工中心等设备约110台(套),以及L2级自动控制系统等设备,建设核电用高镍合金热挤压管及高端精密模具研发制造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形成年产各类钢管20000吨(其中穿孔管12000吨、核电用高镍合金精密热挤压管2000吨、精密管2500吨、精加工精密管2000吨、EP管1500吨)和高端精密模具1000套(其中外模1000付,内模17250支)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厂(泰****公司)集中处理;生产废水包括酸洗废水、水洗废水、冲洗废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82%回用,18%废水蒸发浓缩后浓缩液外委有资质单位规范化处置,冷凝蒸馏水回用至成品终端环节清洗用水。
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SO2、颗粒物、NOX、氟化物,65、90穿孔机组天然气钢管加热炉燃烧烟气直接通过15m高排气筒FQ1排放;130穿孔机组天然气钢管加热炉燃烧烟气直接通过15m高排气筒FQ2排放;酸洗生产线酸雾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及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经六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3排放;酸洗生产线固溶退火炉天然气燃烧烟气直接通过25m高排气筒FQ4排放;修磨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5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修磨废气颗粒物、酸洗废气、储罐呼吸废气NOX、氟化物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标准。生产车间未被捕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散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回收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0151
地址:**市**东路62号,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