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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日环汽车零部件制造(仪征)有限公司年产3500万片钢质活塞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的批复

审批
江苏-扬州-仪征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113********461123T/2025-447165
体裁分类 批复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组配分类 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4-22
文号
时效
名称 关于对****年产3500万片钢质活塞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的批复
关于对****年产3500万片钢质活塞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的批复

扬环审批〔2025〕03-29号

项目代码:****

****: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年产3500万片钢质活塞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环境风险专项评价)》(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美景****公司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收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在项目符合****工业园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二、项目位于联众路6号现有厂区内,对现有活塞环清洗、喷砂、PVD清洗、磷化等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对废乳化液进行浓缩处理。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保持不变。

三、在项目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喷漆工序使用水性涂料。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项目给排水系统。磷化废水依托现有磷化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与低温浓缩冷凝水****处理站处理,****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置。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喷砂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磷化废气收集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清洗废气收集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抛光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

(四)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原料贮存区、酸洗槽、水洗槽、磷化区域、危废暂存库等地面进行防腐蚀、防渗漏处理,四周设围堰或围挡。低温蒸发设备下方应设置托盘进行防渗。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防止生产储存及装卸输送过程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

(八)根据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

(九)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针对《报告表》提出的现有环境问题,将整改措施纳入本项目的验收内容中。

四、项目建成后,新增/全厂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初步核定为:
(一)废气污染物:颗粒物≤0.0045/1.5425吨,VOCS≤1.18/1.1907吨。

(二)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4572/125350吨,COD≤0.544/14.397吨,NH3-N≤0.0015/3.4145吨,TP≤0.0025/0.7885吨,TN≤8.5324/8.5324吨。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信息公开,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六、你单位应对布袋除尘、污水处理站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七、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信息公开。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

****环境局

2025年4月2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