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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社区****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社区****中心项目
地点:**省**市**县涟城镇**路25号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钱院长
联系电话:139****336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