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5-2026年员工重疾意外险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供应商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公司2025-2026年员工重疾意外险项目
1.2 项目类型:服务
1.3 采购项目内容:本次采购保险险种包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住院津贴保险、意外伤害医疗等保险。本次保险费用初定100元/人/年以及200元/人/年两种档次,其中公司员工1214人,另退休员工100人,共计1314人,最终按实际参保人数结算,保险合同期为两年,费用由员工个人缴纳,缴纳方法为人力**部在自愿参与投保的员工工**每年统一扣除,详见技术规范书。
1.4 服务地点:具体以采购人具体需求为准。
1.5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
1.6中选人数量:中选1名供应商,中选份额100%。
1.7 应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应答保证金。
1.8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9 本项目住院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各设置为100元/人/年(含税)以及200元/人/年(含税)两种档次的最高限价,超过两种档次的最高限价则否决其应答。
1.10 本项目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评审,评审规则如下:
根据评审标准和方法,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潜在供应商按综合赔付金额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如出现综合赔付金额得分相同时,重大疾病保险得分高的优先排名;如果重大疾病保险得分也相等时,总计赔付金额高的优先排名;如总计赔付金额也相等,依次按照意外伤害保险得分排名、住院津贴保险得分排名、意外伤害医疗得分排名的次序确定;如仍无法确定排名,****委员会现场投票确定。
二、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资格后审方式。
2.2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下:
1. 应答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 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管理委员****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扫描件。
3.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
4.应答人须承诺:(1)本次团体重疾意外保险范围覆****公司****公司所有自有员工及退休员工,共计1314人;(2****公司****公司员工家属自愿购买上述员工重疾意外险,则在所能承保的最高年龄范围内统一按员工价执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三、获取询价文件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时间2025年04月23日08时00分至2025年04月28日15时00分(**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信息(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人联系电话、委托人联系邮箱)至邮箱****@qq.com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30日08时30分
,地点为:**省**市**西路53号综合楼1002开标室。应答文件可于应答截止时间前邮寄快递送达。4.2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准时参加。
4.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应答文件至指定地点的应答人;
4.3.2 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仅在(/)上发布,询价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询价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省**市**西路53号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春波路999号
项目联系人:胡静、黄云
联系电话:189****3390、187****8726
邮箱:****@qq.com
七、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 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附加项目
8.1 处罚规定
对于存在与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根据招投标法规定,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8.1.1 取消其应答报名资格;如成交,取消成交资格;
8.1.2 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8.1.3 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允许该厂商参****公司该产品的任何招投标。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
2025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