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 | 913********860346P | 洛社镇西万寿河桥南堍 | 92.37(均分制) | 28% |
服务类 |
名称:食堂食材(蔬菜类、肉类等)采购配供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食堂食材(蔬菜类、肉类等)采购配供项目,****交通运输局食堂食材(蔬菜类、肉类等)的采购供货、配送及相关后续服务 服务标准: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费率:100万元以下1.5%,并在此基础上按70%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2、招标代理费:105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区西漳西新路100号
联系人:陈智超
联系电话:0510-****3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梅园十八湾路17号恒大发展大厦B栋611-2
联系人:王工、周工
联系电话:158****1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周工
电话:158****1683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