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09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二、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的第三条UPS系统:1.★(5)UPS 系统集成 128M Flash,支持不低于10万条,历史记录和历史数据存储,还可支持外扩SD卡。实现拓展数据存储。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的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
项目负责人:
拟投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培训证书(IT服务项目经理),每提供一本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投标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技术负责人:
拟投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系统规划与管理师(高级)证书,每提供一本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投标时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
1、★(5)UPS 系统集成不小于128M Flash,支持不低于 10 万条,历史记录和历史数据存储,还可支持外扩SD卡。实现拓展数据存储。
2、项目负责人:
拟投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投标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技术负责人:
拟投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系统规划与管理师(高级)证书,每提供一本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投标时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原开标时间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9点00分(**时间)”
现更正为:“2025年5月14日9点00分(**时间)”
采购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作同步更正,采购文件中与上述规定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规定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7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阜**城南大厦A座5楼
联系人:孙以峰
联系电话:189****0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阜**城南新区**路549号
联系人:陈婷
联系电话:186****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婷
电话:186****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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