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框架协议集中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腐涂料资格预审(设备/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厂址位于**省**市**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建设单位为蓝海新材料(****公司,委托****对项目甲控乙采物资开展框架招标工作,集采结果适用于蓝海新材料项目所有装置。本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20万吨/年溶液法FDPE、2*2.5万吨/年乙丙橡胶、2×1000Nm3/h电解水制氢、10万吨/年POE、10万吨/年1-己烯/1-辛烯、中试装置等装置,以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厂外工程等。目前项目基础设计已批复,资金已100%落实。
2.2 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蓝海新材料(****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工程建设中需要采购的防腐涂料,进行框架采购协议的招标。具体以附件中的框架物资清单为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号 | 负责供货范围 | 估算金额 |
标段一 | 普通型防腐涂料 | 3000万元 |
标段二 | 增强型防腐涂料(norsok M501或船级社认证) | 2000万元 |
2.3 采购方式:定商,框架协议有效期到2027年12月31日。
2.4 中标供应商数量:标段一:不超过5家;标段二:不超过3家。
2.5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应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制造厂接到订单后,项目建设批量物资常规需求1-3个月到货、小规模紧急需求3-20天到货,具体到货时间以用户单位要求为准,****制造厂承担。物资应按要求全部送到用户单位指定地点。若中标供应商未经业主许可累计三次未按期到货,用户单位有权暂停其中标资格。
2.6交货地点:**省**市**湾绿色化工拓展区。蓝海新材料(****公司项目地。
标段一:
1、投标人应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3.1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网页截图)。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3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2.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5按照《****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2.6如果投标人****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还应处于正常状态,“正常状态”是指供应商库中供应商状态正常、对应准入产品状态正常。如为非正常状态,不得因诉讼、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它违规行为导致(库内供应商需提供网页截图)。
4、投标人应具有自2021年以来标的物相同或相似工况单份合同不少于1000万元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表应包括所供货物名称、规格、材质、数量、项目名称、金额、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封皮、供货范围、双方盖章页)。
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
1、投标人应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3.1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网页截图)。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3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2.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5按照《****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2.6如果投标人****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还应处于正常状态,“正常状态”是指供应商库中供应商状态正常、对应准入产品状态正常。如为非正常状态,不得因诉讼、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它违规行为导致(库内供应商需提供网页截图)。
4、投标人应具有1项腐蚀环境C5-M使用五年及以上、500万元(含税)及以上涂料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业绩证明资料及用户单位的证明文件(需证明本次标的物使用十年及以上无质量问题,提供用户单位出具的使用标的物十年及以上无质量问题的文件),业绩表应包括所供货物名称、规格、材质、数量、项目名称、金额、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封皮、供货范围、双方盖章页)。
5、投标人须具备norsok出具的norsok M501****船级社认证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 27日09:00时至 2025 年5月 8日23:59时(**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陆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800114。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2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按照4.1要求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后,将①发票开具信息Excel表(招标公告中下载模板)、②营业执照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limingming01-hqc@cnpc.****.cn),****公司名称+招标编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或较早时间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5月19日9时30分(**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注意需由企业基****银行账户,然后自行操作在系统中分配到具体项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om)上发布。
7. 异议与监督
7.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无效。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异议提出的途径见招标公告8.联系方式。异议提出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办公室,联系人:罗先生,联系方式:010-****5159。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机构:****招标中心 |
地址:**市**区来广营高科技产业园创达二路1号 | 地址:**市**区来广营高科技产业园创达二路1号 |
邮 编:100012 | 邮 编:100012 |
联系人:李明明 | |
电话:010-****5239 | |
电子邮件: limingming01-hqc@cnpc.****.cn |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