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05-14 14:57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3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市****公司集装箱箱角智能制造项目 | ****工业园 | **市****公司 | ****研究院****公司 | **市****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在****工业园**生产用房,购置新型节能熔炉、浇注机、壳型线、表干炉、浸涂机器人砂芯立体库、热处理推杆炉、连续抛丸机、加工机器人、智能喷漆房等智能化生产设备。采用熔化、造型、下芯、后处理、热处理、机加工、喷涂、检验等生产工艺,年产集装箱角件60万套(约54000吨)。 |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熔化、砂处理、抛丸、切割、铣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铸造及砂处理工艺产生的含尘有机废气经布袋除尘+LACO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浸漆、烘干废气经LACO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运营中加强管理,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 4、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和张贴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