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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正余镇青正村先行村连栋大棚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于2025年05月15日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市**区正余镇青正村先行村连栋大棚(标段编号:****),原招标文件要求:****银行****银行保函,其他方式一律无效。现调整为:****银行****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的保单(其它方式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费用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2、原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一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第8条项目内容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现调整为:企业业绩。合格条件内容、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内容保持不变。
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查看。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