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 | 发文日期 | 2025-05-19 |
文 号 | 时 效 |
2025年**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审核及技术指导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因首次招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5年**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审核及技术指导项目。
二、预算金额:30万元。
三、本项目资格及资料报送要求:
1.资格要求
(1)公司实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服务项目须包含排污许可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所列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组人员资历要求:项目参与人员须为服务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记录),项目审核组须由四人及以上人员组成,项目参与人均须具有环保类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
(3)三年内具备以下相关业绩:在省内开展过同类排污许可证审核业绩。
(4)服务质量保证:近3年受到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优秀咨询奖的等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2.资料报送要求
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确认单并加盖公章、法人签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按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四、报价内容:2025年**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审核及技术指导。报价包含(不限于)排污许可审核费、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查、现场差旅费、专家咨询费、税费等。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需在2025年5月23日17时前将一次性书面报价文件送达至****门卫处,也可采用邮寄送达方式,邮寄地点:同送达地点,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523-****3631,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与送达截止时间一致,逾期概不接受。
2.成交原则:在同时符合采购需求、资格要求以及资料报送要求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根据如下评定办法确定合理服务商作为成交服务商。服务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一 | 报价分 | 50 | 以满足招标资格要求且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50×[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二 | 服务质量 保证 | 10 |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正高级工程师的得10分,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的得5分,满分10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三 | 30 | 投标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排污许可科研类项目,每提供1个得10分,满分30分。 | 提供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不提供的不得分。 | |
四 | 10 | 项目须驻场办公,在**地区有办公场所的。如有得10分。 | 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或者有效租房合同证明(提供近2年房租缴纳凭证及房产证),不提供的不得分。 |
3、付款条件: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履约完成后,向服务商支付合同额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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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