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窑湾明清建筑群安防工程 | ||
品目 |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0日 15:5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6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6月1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422_第一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37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楠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765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大桥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38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太**路389号8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楠 |
项目概况 **窑湾明清建筑群安防工程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7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窑湾明清建筑群安防工程
预算金额:37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79.00万元
采购需求:
针对**窑湾明清建筑群安防工程。建立综合安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声音复核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专用通讯对讲系统、UPS供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中心控制系统,以及实现各系统之间的联动控制与管理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签章,其余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2025-06-17 09:30 (**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时间9:30)前。
2.获取招标文件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胡楠 联系电话:187****7650
地址:****沟街道黄沭路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e****4346c2f45a8b2501f3836ea4f43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大桥路8号
联系人:陈云洋
联系电话: 138****3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太**路389号806室
联系人:胡楠
联系电话:187****7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楠
电话:187****7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