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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万个电子半导体精密喷咀、200套热压头模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300万个电子半导体精密喷咀、200套热压头模具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利用自有厂房950平方米,****中心、真空回火炉、平面电磁弧复合真空镀膜设备等设备及设施共41台(套),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产电子半导体精密喷咀300万个和热压头模具200套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含氮磷综合废水、制纯水产生的浓水、经厂内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接管****处理厂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达****处理厂处理;产生的含氮磷、重金属生产废水(镀铬废水、电铸废水、抛光废水)经厂内零排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主要为针抛、抛光、退镀、废气处理工段),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镀铬生产线活化工段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废气,镀铬工段产生的铬酸雾、硫酸雾废气;电铸生产线酸洗工段产生的硫酸雾废气,活化工段产生的氯化氢废气,铸铁工段产生的氯化氢废气;退镀1工段、去氧化工段产生的氯化氢废气。
镀铬工段产生的铬酸雾经收集后通过“铬雾回收装置”处理后,与活化1、2、退镀1工段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废气一并接入“两级碱喷淋装置1#”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P9排气筒排放;酸洗、活化、铸铁、去氧化工段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废气接入“两级碱喷淋装置2#”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P10排气筒排放。
根据计算,排放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氮氧化物、铬酸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标准。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完全收集处理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氮氧化物、铬酸雾以及机加工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测试工段产生的烟尘、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通过生产线车间机械通风后可使厂界达标。
(3)固废处理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处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和利用,固体废物零排放。
(4)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气:本项目在正常工况下,经《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估算模式估算,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大占标率为8.988%,大气评价等级定为二级,项目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大气环境功能。
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含氮磷综合废水、制纯水产生的浓水、经厂内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接管****处理厂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达****处理厂处理;产生的含氮磷、重金属生产废水(镀铬废水、电铸废水、抛光废水)经厂内零排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主要为针抛、抛光、退镀、废气处理工段),不外排。
废水均符合各类接管标准,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经预测,本项目建成后,采取各项降噪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和厂房墙体隔声,本项目东、西、北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南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限值,,敏感目标**家苑噪声预测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及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该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特别是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拟建地建设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链接: http://www.****.com/#/detailPage?tableName=biz_mhgl_gsgg id=184********6618316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地址:**市**高新区**路11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9-****9609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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