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5月20日1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eia.****.cn/#/eia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环评原件合同。
3. 排污登记管理企业(一企一档中)应在排污总量指标预申请审核通过后,有偿获取排污权指标,将排污权出让缴费凭证或排污权交易凭证作为获取环评审批批复的前置条件。
4. 另纸质报批本报告表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报****生态环境局系统报批。
项目名称 | 精密铸造智能化改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戴南镇孙堡工业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成立于2008年11月13日,位于**市戴南镇孙堡工业区,主要从事不锈钢精密铸件生产与销售活动。经营范围包括不锈钢丝、管道件、冲压件、不锈钢制品制造、加工、销售等。2024年,拟淘汰原有部分生产设备和除尘设施,新购置中频炉4台(250kg)、全自动射蜡机、电热脱蜡釜、焙烧炉、氩弧焊机、粘浆桶、抛丸机、振壳机、砂带机、切割机、打磨机以及环保设施等设备,改造精密铸件制造加工生产线,建设精密铸造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年产不锈钢精密铸件1500吨产能。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熔化废气、浇注废气、焙烧废气和液化气燃烧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口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蜡料处理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口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制壳粉尘经滤筒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振壳、切割、打磨、精磨、焊接、抛丸废气经滤筒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和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吨不锈钢硅溶胶精密铸造智能化改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戴南镇裴马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配件厂成立于2015年7月14日,位于**市戴南镇裴马工业集中区,主要从事不锈钢精密铸件生产与销售活动。建设单位经营范围包括机械配件、筛管、中排、水帽、花兰、快速接头、标准件制造、加工、销售,精密铸造件销售。2024年,****配件厂拟淘汰原有部分生产设备和除尘设施,新购置射蜡机、沾浆桶、浮砂桶、脱蜡釜、中频炉、振壳机、抛丸机、焙烧炉、切割机、砂带机及环保设施等设备,改建精密铸件智能化加工生产线,建设年产1000吨不锈钢硅溶胶精密铸造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年产不锈钢精密铸件1000吨产能。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熔化废气、浇注废气、焙烧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蜡料处理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口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制壳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振壳、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切割、打磨、焊接、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和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精密铸件生产改造 | |||
建设地点 | **市**市戴南镇中迎村戴二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市****公司成立于2016年01月04日,注册地位于**市戴南镇中迎村戴二工业集中区,法定代表人为叶伟。经营范围包括不锈钢冲压件、机械配件制造、加工、销售。**市****公司拟投资400万元淘汰原有部分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新增中频炉、焙烧炉、射蜡机、脱蜡釜、沾浆桶、振壳机、切割机、打磨机及环保设施等设备改造精密铸件制造加工生产线。项目改建完成后可达到年产500吨不锈钢精密铸件的生产规模。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焙烧蜡烟、熔化废气、浇注冷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液化气燃烧废气共同通过旋风除尘+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制壳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并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振壳、切割、打磨、精磨、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与经(TA004)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抛丸废气共同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蜡料处理、脱模、射蜡、脱蜡、组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产生的各种废气均采取合理的废气处理措施,能够确保废气达标排放,DA001排气筒中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DA002、DA003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DA004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近期厂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远期接管至**市戴南镇****公司集中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四周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精密铸件项目生产线改造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中迎村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市九****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李小中,企业位于**市戴南镇中迎村,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市九****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淘汰旧脱蜡釜、焙烧炉、沾浆生产线旧设备,新增中频炉、焙烧炉、射蜡机、电加热脱蜡釜、振壳机、抛丸机等设备建设精密铸件项目生产线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年产精密铸件550吨产能。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焙烧蜡烟、熔化废气、浇注冷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液化气燃烧废气共同通过旋风除尘+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制壳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并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蜡料处理、脱模、射蜡、脱蜡、组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振壳、切割、打磨、精磨、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与经(TA005)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的抛丸废气共同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产生的各种废气均采取合理的废气处理措施,能够确保废气达标排放,DA001排气筒中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DA002、DA004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DA003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近期厂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远期接管至**市戴南镇****公司集中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四周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机械配件技术改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曹瓦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机械厂****开发区曹瓦工业集中区,拟投资1000万元,进行机械配件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3000吨机械配件。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厂区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户施肥,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熔化废气、浇铸废气、射芯制壳废气、模具烘干废气、覆膜砂混砂、砂处理、落砂、合箱造型废气、消失模砂处理、落砂、造型废气、抛丸废气、打磨废气等。 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浇铸废气、射芯制壳废气、模具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覆膜砂混砂、砂处理、落砂、合箱造型废气经覆膜砂造型、落砂生产线设备管道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消失模砂处理、落砂、造型废气经生产线设备集气罩收集粉尘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废气、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厂区外无组织排放颗粒物、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NMHC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排放浓度限值。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
受理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精密铸造智能化改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戴南镇裴**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制品厂成立于2011年3月21日,位于**市戴南镇裴**,主要从事不锈钢精密铸件生产与销售活动。经营范围不锈钢幕墙配件、驳接链、冲压件、不锈钢制品、不锈钢盲道条、盲道钉、不锈钢栏杆立柱制造、加工、销售,不锈钢铸件销售。2024年,****制品厂拟淘汰原有部分生产设备和除尘设施,新购置中频炉4台(240kg)、全自动射蜡机、电热脱蜡釜、焙烧炉、氩弧焊机、粘浆桶、抛丸机、振壳机、砂带机、切割机、打磨机以及环保设施等设备,改造精密铸件制造加工生产线,建设精密铸造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年产不锈钢精密铸件1500吨产能。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熔化废气、浇注废气、焙烧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口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蜡料处理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口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制壳粉尘经滤筒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振壳、切割、打磨、抛丸间2抛丸废气经滤筒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精磨、焊接、抛丸间1抛丸粉尘经滤筒除尘器(TA005)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和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新材料特种合金钢铸件技改 | |||
建设地点 | **省**市兴****工业园创汇路9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公司位于兴****工业园创汇路9号,主要生产特种合金钢铸件。公司拟投资355万元,开展新材料特种合金钢铸件技改项目,项目技改完成后设计年产特种合金钢铸件技1500吨。 | |||
******公司 | ||||
废气:①有组织废气:中频炉熔化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1.3mg/m3,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负压浇注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1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3mg/m3、排放速率0.043kg/h,分别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排放限值;落砂、砂处理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15.7mg/m3,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切冒口、打磨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抛丸工序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合并至1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7.6mg/m3,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②无组织废气:1#车间未有效捕集的颗粒物通过在生产车间顶部设置雾化增湿装置,通过增加车间湿度的方法加速无组织粉尘沉降,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速率约为0.024kg/h,排放量较小,经大气自净后,预计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表A.1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1#车间未有效捕集的非甲烷总无组织排放速率约为0.023kg/h,排放量较小,经大气自净后,预计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表A.1中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10mg/m3、厂区内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3-N、TP等常规指标,可生化性好。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且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少,不会降低车路河的水体功能,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点,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及时外售综合利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仓库15m2,危险废物安全储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精密铸造智能化改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戴南镇中迎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制品厂位于**市戴南镇中迎工业集中区,经营范围包括不锈钢冲压件、机械配件制造、加工、销售。****制品厂已****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备案证,现计划在原址对现有工程进行改造:淘汰原有部分生产设备和除尘设施,新购置中频炉2台(250kg)、全自动射蜡机、电热脱蜡釜、焙烧炉、氩弧焊机、沾浆桶、抛丸机、振壳机、砂带机、切割机、打磨机以及环保设施等设备,建设精密铸造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50吨不锈钢精密铸件的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熔化废气、浇注废气、焙烧废气采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蜡料处理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口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制壳、振壳、切割、打磨、精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与经自带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的抛丸粉尘一同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吨耐热钢铸件改造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唐刘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设备厂拟淘汰原有部分生产设备和除尘设施,新购置500kg中频炉2台、消失模生产线1条、氩弧焊机、切割机、打磨机等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吨耐热钢铸件的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熔化废气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置,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填砂、落砂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浇注点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浇注点逸散的废气,真空泵抽取砂箱内废气后,上述废气合并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2)处置,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同时企业通过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切割、打磨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3)处置,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TA004)处置后无组织排放,烘干废气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标准,非甲烷总烃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项目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排放标准;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 A 表 A.1排放标准;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废水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北侧、西侧、南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东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泡沫边角料、废耐火材料、炉渣、废砂、焊渣、除尘布袋、布袋除尘灰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耐高温除尘布袋、熔化除尘灰、废活性炭由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锈钢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炉重铸。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受理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年产900吨不锈钢制品消失模精密铸造智能化改造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唐刘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制品厂拟淘汰原有部分生产设备和除尘设施,更换原有消失模生产线,购置750公斤中频炉2台、消失模生产线1套、布袋式除尘器、焊烟净化器等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900吨不锈钢制品的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熔化废气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置,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填砂、落砂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浇注点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浇注点逸散的废气,真空泵抽取砂箱内废气后,上述废气合并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2)处置,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同时企业通过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3)处置,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TA004)处置后无组织排放,烘干废气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标准,非甲烷总烃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项目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排放标准;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 A 表 A.1排放标准;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废水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北侧、东侧、南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西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泡沫边角料、废耐火材料、炉渣、废砂、焊渣、除尘布袋、布袋除尘灰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耐高温除尘布袋、熔化除尘灰、废活性炭由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锈钢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炉重铸。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受理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精密铸造智能化改造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唐刘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铸造厂关停现有项目,拟淘汰原有部分生产设备和除尘设施,新购置750kg中频炉2台、全自动射蜡机、电热脱蜡釜、焙烧炉、氩弧焊机、粘浆桶、抛丸机、振壳机、砂带机、切割机、打磨机以及环保设施等设备,改造精密铸件制造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消失模铸件1000t/a,硅溶胶熔模精密铸件500t/a。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熔化废气、填砂、落砂废气、焙烧废气及液化气燃烧废气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浇注点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浇注点逸散的废气,真空泵抽取砂箱内废气后,上述废气合并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2)处置,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同时企业通过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蜡料处理、脱模、射蜡、脱蜡、组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制壳粉尘、振壳粉尘、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精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4)处理,抛丸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TA005)处理,尾气一并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TA006)处置后无组织排放;烘干废气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熔化、填砂、落砂、焙烧工序产生的废气与液化气燃烧废气经由同一根排气筒排放,故该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较严格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标准限值。其他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排放标准;浇注、蜡料处理、射蜡、组树、脱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 3标准;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 A 表 A.1排放标准;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废水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北侧、西侧、南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东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泡沫边角料、炉渣、废耐火材料、废砂、废金属屑、废钢丸、焊渣、蜡料处理杂质、废模具、废型壳、废砂带、除尘布袋、布袋除尘灰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过滤棉、耐高温除尘布袋、熔化除尘灰、废活性炭、废包装瓶由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蜡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蜡料处理工序,废浇冒口、不合格品回用于熔化工序。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受理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吨坩埚、耐热钢铸件改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戴南镇南桥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伟东坩埚拟投资1000万元利用**市戴南镇南桥工业集中区的现有厂房建设年产1000吨坩埚、耐热钢铸件改造项目,项目拟淘汰原有中频炉、混砂机等老旧落后设备,新购置中频炉(3台750kg)、混砂机、切割机、角磨机、抛光机、焊机等设备。整改提升后,企业产能提升至年产坩埚、耐热钢铸件1000吨。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熔化、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尾气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混砂、造型、清砂、切割、打磨、抛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2)处理,尾气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各种废气均采取合理的废气处理措施,能够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运营后DA001、DA002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DA001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东侧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的要求,其余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机械配件精密锻造智能化生产线技改提升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工业园三区**路18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利用原有生产车间设备进行装备提升改造,购置数控机床、液压机、智能自动化磷皂化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等,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扩建,形成新增法兰式球笼精锻件40万只/年、球笼式等角速万向节40万只/年的生产规模。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项目表面处理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开发区****公司,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大气环境:生产过程中的抛丸废气经过尘丸分离+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排放,可达标排放。本项目排放的各项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本项目运行后,在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滤筒、废粉尘、碳壳脱落废渣外售综合利用,废石墨淤泥、槽渣、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铸造树脂砂造型/硅溶胶精密铸造升级技改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戴南镇新宏大路1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公司现有750Kg中频炉两台(一用一备),****公司配套件,现有树脂砂造型和水玻璃精密铸造,****公司制作产品分割后的边角料。本次改建对原有树脂砂造型设备和水玻璃精密铸造生产线进行淘汰,更换为一套更为先进的树脂砂造型设备和一条更为先进硅溶胶精密铸造生产线,对原铸造和衬胶工艺的后续废气进行收集处理,由原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并同时升级部分已有的废气处理设备。又因客户要求,需对部分产品进行喷漆,新增1个移动式喷漆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提高全厂喷漆作业效率。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焙烧、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喷淋洗涤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熔化、球化产生的颗粒物通过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标准;抛丸产生中的颗粒物通过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标准;切割打磨产生的颗粒物通过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标准;造型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标准;落砂和振壳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滤芯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再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出,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标准;浇注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标准,甲醛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熔蜡、射蜡、组树、脱蜡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标准;**移动喷漆房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经负压收集后进入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标准。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职工,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用水中蜡模冷却水和混砂用水于生产中全部损耗,中频炉冷却水、喷淋塔用水和脱蜡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 |||
受理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体育用品(保龄球) | |||
建设地点 | **市陈堡镇工业集中区开元大道3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优耐特****公司位于**省****市陈堡镇工业集中区开元大道3号,拟投资5000万元,占地面积3800m2,从事体育用品(保龄球)项目,年产45万个保龄球。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厂区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和生产过程粗磨工序在三轴自动磨球机中加水采用湿法粗磨产生的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处理,粗****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球心固化废气、外壳固化废气、清洗废气、球体后处理废气等。球心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外壳固化废气和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球体后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厂界、厂房外监控点标准限值要求。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
受理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健身器材生产 | |||
建设地点 | **市陶庄镇工业集中区王寺村655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市****公司成立于2024年05月20日,在**市陶庄镇工业集中区王寺村655号租赁******公司的1号厂房,购置配料机、分散机、配色机等设备,建设健身器材生产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具有年产瑜伽球系列1000吨、儿童玩具500吨的生产能力。 项目于2025年1月8日在**市数据局进行备案,文号为兴数备〔2025〕112号,项目代码为****。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忘忧草****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投料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成型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表3标准。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运作水肥不外 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不锈钢精密铸件 | |||
建设地点 | **省**市兴****工业园顺达**侧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市****公司拟计划利用厂区内原有12888.3m2土地及配套车间,通过淘汰1套2吨中频炉,新增1套1.8吨中频炉、4套0.75吨中频炉、1套0.4t/h中频炉、数控射蜡机、自动化抛丸机、脱蜡釜、焙烧炉等主要设备,对原不锈钢铸件、冶金、水泥、机电配件生产线进行新增消失模工艺和扩建产能,并新增不锈钢精密铸件生产线,生产不锈钢铸件、冶金、水泥、机电配件和不锈钢精密铸件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烘干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至除雾器处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2台750kg/h、1台1.8t/h中频炉熔化废气和砂箱浇口处废气分别顶吸罩收集至1#布袋除尘器和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抽真空废气经负压收集至3#二级活性炭吸附,之后合并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筛砂、落砂、混砂、振壳粉尘分别顶吸罩收集至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3台抛丸粉尘分别经自带除尘装置处理,5个打磨工位粉尘经侧吸罩收集至3#布袋除尘器处理,合并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焙烧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至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1台400kg/h中频炉废气和浇注废气分别经顶吸罩收集至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熔蜡、射蜡、脱模、组树、脱蜡废气分别经顶吸罩收集,危废暂存废气负压收集,之后合并进入3#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浮砂粉尘经半密闭收集罩收集至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泡沫板消失模切割废气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消失模烘干、浇注工艺及精密铸熔蜡、射蜡、组树、脱蜡、脱模及危废暂存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消失模切割、烘干、熔化、浇注、混砂、落砂、筛砂、打磨、抛丸、切割、振壳、浮砂、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焙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天然气燃烧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两者****经济开发区****公司深度处理,项目废水排放****经济开发区****公司接管标准;无生产性废水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反馈邮箱:****@163.com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