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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澄清答疑】****新馆技术用房区域优化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澄清答疑】****新馆技术用房区域优化项目 | ||||||||||||||||||||||||||
标段编号 | NJFJ****749-01SG-GHa01 | 标段名称 | ****新馆技术用房区域优化项目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2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5月29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新馆技术用房区域优化项目****新馆技术用房区域优化项目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NJFJ****749-01SG-GHa01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5月21日 23: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合同专用条款“14.1竣工付款申请”中删除“承包人在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后,须在审核过程中无条件配合审计单位的审核工作,否则发包人有权**结算审核时间,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在结算审计结果提供给承包人后60天内,承包人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承包人认可该审计结果,并同意按此结果进行结算”。 2、合同专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中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修改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且上报上级部门后,经监理、审计、发包人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 3、删除“合同附件9:预付款担保”内容。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03日 09:45 未改变。
****管理部门及电话:****委员会, 025-****82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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