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3号-7号配套用房提升改造项目拆除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3号-7号配套用房提升改造项目拆除工程进行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省**市****开发区**市沙家浜镇芦苇荡路2号。
2.1.2建设规模:原有立面装饰线条、钢筋砼汤池及瓦屋面等的拆除,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29.96万元
2.1.4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31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拆除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时承接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3.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有效期为:房屋建筑工程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五年内有效。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1请申请人于2025-05-16(至) 2025-05-23(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11:30 、下午13:00-16:30到********公司(**市九里大街5号)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可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4.2.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附后);
4.2.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4.2.3企业为经办人缴纳近一年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4.2.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2.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2.7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4.2.8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
以上所需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5.1 本工程将于2025年5月27日下午13时30分在********公司(**市九里大街5号一楼)召开开标会议(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 ****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拟中标人须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拟中标人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7.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7.3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地址:**省**市****开发区**市沙家浜镇芦苇荡路2号
联系人:孙雨
电话:0512- ****113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九里大街5号
联系人:赵冬梅
电话:0512-****8031
监管部门:******公司
联系电话:0512-****6361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