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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本单位现将《**栖山镇王店大沟栖**等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栖山镇王店大沟栖**等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单位:****
建设地点:**栖山镇
项目投资:5038.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