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05-22 16:3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802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环元荡美丽湖泊群项目 | **省**市**区 | 苏****人民政府 | ******公司 | 包括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及景观人文七大类工程,其中水系连通 4.06km;河道清障 14 处,面积 9.47 万 m2,清理侵占河湖、岸坡废弃物 44.56 万 m3;清淤疏浚 11 条 河道及元荡湖泊共计 11.09km;岸坡整治元荡、吴天贞荡、钟家荡等 3 个湖泊,夹 港里、北府港等 4 条河道共计 60.505km;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实施元荡、三白荡、诸曹漾、雪落漾等湖荡生态修复工程,包括近岸带湿地营造、水上森林、鱼类增殖放流等;河湖管护包括联合河长制、河湖空间划定、管理能力建设等,主要包括河湖水面保洁和日常管护、第三方水面巡查、第三方水质检测等;景观人文包括元荡景观节点设施建设、西岑东侧荷花池生态湿地公园建设等环境提升工程。 | 1. 强化工程建设环保管理。在该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应该根据《报告书》和批复进一步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将环保投资纳入工程概算。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防范清淤疏浚工程对水质影响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1〕185号)相关要求,以及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工程建设期间对水体的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按《报告书》要求妥善处理,临时堆土区余水经混凝沉淀处理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施工船舶的生活污水、垃圾和含油污水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不得向水域排放。施工期间应加强相关国、省考断面的水质监测,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断面水质不下降,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施工。 3.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要求。注意控制施工扬尘,加强日常洒水降尘。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排泥场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标准。 4. 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挡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在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附近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若因生产工艺要求及其他特殊情况须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事前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在施工现场外明显处或居民小区进行公告。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5. 落实固体废物及疏浚土方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应加强疏浚土方监测、制定科学的疏浚土方处置方案、选择合理的疏浚土方运输线路,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固体废弃物的场内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等均应纳入城市统一消纳体系,运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6.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等相关保护规定。禁止在沿线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设置临时堆土区、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恢复、绿化工作,减少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措施。 7.施工过程中如遇土壤、底泥污染等问题,应立即停止施工,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8.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的监控、监测及报警系统,开工前制定施工期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运营期管理,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落实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施工期和运营期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建设单位应对废气、污水处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9. 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按规范进行了公众参与 |
2 | 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段 | **省**市**区 | ****公司 | ****集团****公司 | 根据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水乡线**段**线路长度约 27.32km,其中高架段长度 17.813km,占比 65.2%;地下工程长度 8.33km,占比 30.5%;桥隧过渡段长度 1.175km, 占比 4.3%;新设车站 3 座,其中高架站 2 座(汾湖站、八坼站),地下站 1 座(**南 站)。 | 1.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实施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以减缓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项目施工期各类废水均须妥善处理,不得对水体造成污染。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不向地表水体排放。****车站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3.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大气环境影响。加强施工期扬尘等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车站风亭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4.严格落实噪声和振动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降低噪声排放源强,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严格落实《报告书》所提要求,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沿线敏感保护目标采用声屏障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要求或保持现状不恶化。采取有效的减振措施,确保沿线振动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振动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要求,二次结构噪声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170-2009)要求。 5.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筑渣土须及时清运,运输时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撒落。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存储,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6.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临时工程选址,减少占地和植被破坏,对施工临时工程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生态空间管控区内不得设置大临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工作。 7.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你公司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营运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废水、废气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8.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9.建立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配置环保专业人员,负责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和落实各项环境监测计划,监测方法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 10.请做好其他有关污染防治工作。 | 按规范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