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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事实意见》(宿政规发〔2023〕6号)《**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宿医保规〔2023〕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拟对一家定点服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2日—5月28日):
序号 | 服务机构名称 | 服务类型 | 备注 |
1 | **** | 上门护理 | 退出 |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中心反映。
电话:0527-****2180
****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