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 |
项目名称 | 年产150万台摆线液压马达及其配套产品生产线智改数转及迁建扩能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区**街道兴园路5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瑞赛泽****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约79745m2,通过下料、粗加工、热处理、精加工、清洗、抛丸、喷漆等工艺,形成年产150万台摆线液压马达及马达配套平衡阀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处理站处理****处理厂进行处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2)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热处理废气中淬火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渗碳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的点火器燃烧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清洗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DA004、DA005)排放;喷漆、烘干废气在密闭的喷漆房、烘干房内负压收集后,通过4套“水帘+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最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6、DA007、DA008、DA009)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DA010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热处理废气、抛丸废气、清洗废气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有组织喷漆、烘干废气排放执行**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中表1标准,有组织烘干用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中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中表3标准,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本项目食堂设2个基准灶头,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钢丸、废磨片、废锯片等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相关管理要求。含切削液碎屑、废油桶、废包装桶、废矿物油、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环保药剂包装材料、污泥、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综合科 固话:0511-****1989 通讯地址:**市**区勤政路1号,****环境局 |
公示时间 (5个工作日) | 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28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