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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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第一批次生产所需燃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5-05-23 08:47
项目编号: XZP202****300012
项目名称: ****2025年度第一批次生产所需燃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2025年度第一批次生产所需燃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64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最高投标限价:0.175元/1000kcal,(此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运输、包装、物流、损耗(现场验收完毕前发生的所有损耗)、利润、规费、税金、综合运杂费等。)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超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
范围 | ****2025年度第一批次生产所需燃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投标单位拟报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年销售量累计不低于5000吨的生物质燃料销售业绩(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及不低于3000吨付款发票,否则不予认可;同时合同及付款发票范围包含生物质颗粒、农林附着物、农副产品(含秸秆、稻草等)均予认可),招标人将对合同业绩真伪进行调查核实。 注:上述资料的原件复印装订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数量以合同内容以及发票为佐证材料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地反映出投标人名称、供货内容、供货数量、供货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9 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市**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及人员如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5-05-23 08:30 至 2025-05-27 23:59 |
获取方式 | 请投标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https://suhai.****.cn/)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5-28 15:30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5-05-28 15:30 |
开标地点 | **市****公司206室(**市**区赣马镇大高巅村徐福路9000号) |
其他
****2025年度第一批次生产所需燃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第一批次生产所需燃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25年度第一批次生产所需燃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2025年度第一批次生产所需燃料采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按甲方采购计划交货,本次招标需求量约1.6万吨(热值按3800kcal/Kg测算)。 2.4最高投标限价:0.175元/1000kcal,(此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运输、包装、物流、损耗(现场验收完毕前发生的所有损耗)、利润、规费、税金、综合运杂费等。)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超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2.6履约验收:招标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价款的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投标单位拟报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年销售量累计不低于5000吨的生物质燃料销售业绩(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及不低于3000吨付款发票,否则不予认可;同时合同及付款发票范围包含生物质颗粒、农林附着物、农副产品(含秸秆、稻草等)均予认可),招标人将对合同业绩真伪进行调查核实。 注:上述资料的原件复印装订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数量以合同内容以及发票为佐证材料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地反映出投标人名称、供货内容、供货数量、供货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9 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市**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及人员如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05 月 23 日至2025年 05 月 2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https://suhai.****.cn/)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05 月 28 日下午15: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公司206室(**市**区赣马镇大高巅村徐福路9000号) 6、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6.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6.2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6.4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 6.5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6.6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年销售量累计不低于5000吨的生物质燃料销售业绩(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及不低于3000吨付款发票,否则不予认可;同时合同及付款发票范围包含生物质颗粒、农林附着物、农副产品(含秸秆、稻草等)均予认可),招标人将对合同业绩真伪进行调查核实。 6.7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原件备查。投标人应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提供。如果因提交的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说明:经过初步评审后,本项目有效投标单位≥9名的,****委员会详细评审后,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如果中标候选人为3家,供货比例按照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比例分配;如果中标候选人为2家,供货比例按照第一名60%、第二名40%比例分配;如果中标候选人只有1家,****一中标候选人承担本批次供货量的100%;如果排名第2或排名第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由排名第4或排名第5的中标候选人按顺序替补)。中标各方签约合同价均****一中标人的投标价)为准;若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因不能接****一中标人的投标价)作为签约合同价而放弃中标资格的,不视为违约,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全额退还,以此类推;经过初步评审后,本项目有效投标单位6-8名的,****委员会详细评审后,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如果中标候选人为2家,供货比例按照第一名60%、第二名40%比例分配;如果中标候选人只有1家,****一中标候选人承担本批次供货量的100%;如果排名第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由排名第3的中标候选人按顺序替补)。中标各方签约合同价均****一中标人的投标价)为准。若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不能接****一中标人的投标价)作为签约合同价而放弃中标资格的,不视为违约,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全额退还,以此类推;经过初步评审后,本项目有效投标单位3-5名的,****委员会详细评审后,推荐第1名为中标候选人承担本批次供货量的1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https://suhai.****.cn/)、**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办公地址: ****开发区东关南路东侧 邮政编码: 222199 联系人: 卢工 电 话: 188****8121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地址: ******开发区****中心1号楼二楼 邮 编: 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 于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6****3742 附表:**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序号 人员姓名/企业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肖 琳 320xxxxxxxxxxx2225 2 杨新利 320xxxxxxxxxxx4859 3 汪保清 320xxxxxxxxxxx4528 4 王雪莹 412xxxxxxxxxxx0927 5 杨金强 320xxxxxxxxxxx2432 6 张元祥 320xxxxxxxxxxx5859 7 **雅致****公司 913********46581XK 8 **拓亚****公司 913********315448T 9 **市****公司 913********028585Q 10 ******公司 913********135663Q 11 ******公司 ****0707MA1YRMQJ8W 12 ******公司 913********0518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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