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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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汉王、郭集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5-05-23 13:55
项目编号: XZP202****300017
项目名称: **区汉王、郭集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区汉王、郭集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32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区汉王、郭集中学食堂设备采购 |
范围 | **区汉王、郭集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5-05-23 09:00 至 2025-05-30 17:00 |
获取方式 | 1、时间: 2025 年5 月23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日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标时间:2025 年6 月13 日9:30(**时间) 3、地点:**市**区牛山路20号 3号楼405室 4、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售价:伍佰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6-13 09:30 |
递交方式 | 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5-06-13 09:30 |
开标地点 | **市**区牛山路20号 3号楼419室 |
其他
**区汉王、郭集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区汉王、郭集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牛山路20号 3号楼4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13日 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汉王、郭集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区汉王、郭集中学食堂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付、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5 年5 月23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日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标时间:2025 年6 月13 日9:30(**时间) 3、地点:**市**区牛山路20号 3号楼405室 4、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售价:伍佰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9:30(**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6月13日9:30(**时间) 3、开标地点:**市**区牛山路20号 3号楼41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9:30)前。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高敏 联系电话:0516-****6966 地址:**市**区牛山路20号 3号楼405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街道办210室 联系方式:158****5366 联系人:刘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牛山路20号 3号楼405室 联系方法:0516-****6966 采购项目联系人: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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