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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做出的关于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绿色提升及钛石膏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镇江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项目环评(审批);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发布机构:
****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5-05-23
标 题: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做出的关于****绿色提升及钛石膏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做出的关于****绿色提升及钛石膏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 效: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做出的关于****绿色提升及钛石膏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23日我局拟对1个钛石膏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2932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经开区赵声路398****中心2楼C03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绿色提升及钛石膏产品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新材料园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14750万元,****开发区****公司现有南厂区内,新增建筑面积10142.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不新增原辅料及产能的基础上,通过矿粉磨机装置、沉降池、压滤机、VCE结晶装置、圆盘过滤装置、MVR钛液浓缩装置、过滤机、一洗改造装置、二洗改造装置、3.8米转窑系统、雷蒙磨装置、间歇酸解废气治理装置、水解闪蒸及晶种制备废气治理装置、环保尾气治理装置、三洗水回用装置、MVR废酸浓缩装置、聚铁反应釜及附属装置等设备的更新改造,实施绿色提升及钛石膏产品技改;项目建成后可实现钛石膏产生及处置量减少10万吨/年、蒸汽用量减少4.5万吨/年、天然气用量减少180万m3/年、取水量减少72.3万m3/年、废水排放量减少48.3万吨/年、颗粒物排放量减少0.444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0.36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1.256吨/年、硫酸雾排放量减少0.084吨/年,同时提高钛石膏及聚合硫酸铁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和完善排水系统,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技改后全厂废水排放量减少。

(三)本项目闪蒸干燥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密闭管道及集气罩收集至2套并联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26m高排气筒(DA001、DA010)排放;煅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硫酸雾)经密闭管道及集气罩收集至“重力沉降+文丘里洗涤+碱喷淋+电除雾+脱硫+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酸循环反应釜废气(硫酸雾)经密闭管道及集气罩收集至文丘里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聚合硫酸铁反应釜废气(硫酸雾)经密闭管道及集气罩收集至“水洗+碱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中和曝气废气(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酸解黑渣压滤废气、黑渣二次板框压滤废气(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34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酸解沉降废气(硫酸雾)经密闭管道及集气罩收集至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中间粉碎废气(颗粒物)经密闭管道及集气罩收集至2套并联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22m高排气筒(DA009、DA011)排放;连续酸解废气(硫酸雾)经密闭管道及集气罩收集至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DA012)排放;酸解还原废气、间歇酸解废气、常压水解废气、晶种制备系统废气(硫酸雾)经密闭管道及集气罩收集至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颗粒物(DA009、DA011)、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DA001~002、DA0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限值。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硫酸雾)无组织排放;球磨废气、预混合废气、气流粉碎废气(颗粒物)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至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储罐呼吸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无组织排放。厂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浓度限值。

(四)本项目运行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压滤机、泥浆泵、进料泵、离心泵、冷水机组、洗涤泵、雷蒙机、引风机、汽轮机、电动机等,应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安装减振垫等措施对噪声源进行隔声、降噪处理。

(五)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技改后钛石膏产生及处置量减少10万吨/年。

(六)做好场地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按照污染防治分区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渗措施,重点做好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装置区域、废水中转区域和其他涉及污染或腐蚀介质区域的防腐防渗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