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木制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验收单位:****
二、验收地点:**省**市**县贤官镇贤官村六组
三、验收项目概况:
****成立于2009年04月03日,地址位于**县贤官镇贤官村六组。2022年2月,公司投资2000万元建设木制品加工项目。项目于2024年10月12****发改局下发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沭发改备[2024]187号),2025年1月委托****编制了《****木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1月27****环境局《关于对****木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宿环建管表[2025]1009号),2024年7月22日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2025年3月,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3月19****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21322-2025-035-L。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于2025年4月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现场验收调查并提出整改项。根据本项目环境影****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结合现场勘察和环境管理检查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编制了本项目的验收监测方案,委托******公司于2025.****.24~2025.****.25对该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现状进行了现场监测,对固废处置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监测结果及现场环境管理检查情况,****编制了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本次验收范围为:公司木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规定的与生态板生产销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目前现有员工30人,年工作日300天,单班12小时制,全年工作时间3600小时。
四、检测单位:******公司
五、公示内容:见附件。
六、电话:182****2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