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社区****中心迁建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社区****中心迁建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社区****中心迁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5月30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社区****中心迁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 ******社区****中心迁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标段名称)已由****发展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镇润经发[2025]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市**区长江路 269 ****小学) 2、工程规模:****服务中心****小学,计划实施改造总面积13120.51m2,主要包括门诊大厅、挂号收费室、门诊中西药房、库房、门诊科室、中医馆、****中心、医技科室、体检中心、计免数字化门诊、妇幼保健室、综合病区、养老护理床、健教室、行政办公区、会议室、食堂、卫生间等装修改造、智能化建设、消防设施及通道、水电线路设施、医废污水处理、供氧系统、空调系统、热水供应系统、电梯及无障碍通道、窗子更换、双电路系统、监控、智能化系统建设、停车场改造、绿化、外墙出新、屋顶防水工程等。 3、设计质量: 中华人民**国现行建设规范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制图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社区****中心相关标准要求。 4、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 5、本工程合同估算价:94.6万元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社区****中心迁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每位投标人可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以资质条件: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4)、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六、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5分、技术标60分、企业业绩及实力25分。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1)技术标(60分)
(2)投标报价分(15分)
(3)企业业绩及实力(25分)
评分细则说明: 1、认定的企业业绩以编入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明确的反映建筑面积、合同时间等关键因素,否则不予加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及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不得分; 2、技术方案由评委独立打分,各项评审要点由评委酌情打分; 3、技术方案得分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总分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取平均值,技术部分除有特别要求或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70%; 4、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5月26日00:00至2025年05月30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ggzy.****.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25年05月26日00:00起至2025年05月30日 24:00止; 3、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09:30:00(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5、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6、未中标单位不支付设计补偿费; 7、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2次 发布。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南路21号 地 址:**市**区瑞**路108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人:于工 电 话:186****2009 电 话:133****8176 邮 编: 邮 编: 11.2相关部门: ****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交易中心 **市建设****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6039/****6075 联系电话:0511-****2867/****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3679 11.3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http://ggzy.****.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公司 联系电话:****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n/Home/Log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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