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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5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扬州鑫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

审批
江苏-扬州-宝应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
体裁分类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组配分类 拟审批公示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5-26
文号
时效
名称 关于2025年5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年产60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

关于2025年5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年产60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7539

通讯地址:**县**道7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60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

**县柳堡镇工业集区兴民路电子新材料产业园2-3号

****

******公司

本项目租赁柳堡镇工业集区现有闲置厂房1848平方米,购置流延机、亚胺化炉、收卷机等多台套设备,**6条聚酰亚胺薄膜生产线,项目为绝缘薄膜生产,不使用再生塑料,不涉及胶黏剂及溶剂型涂料,含有树脂合成、消泡等其他工序,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600吨聚酰亚胺薄膜。

我局于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本项目冷却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和经预处理的初期雨水一并接管至**县****公司处理,接管水质执行**县****公司接管标准。

2、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以及密封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计量、溶解、树脂合成、消泡、流延成膜、亚胺化工序产生的NMHC、氨及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NMHC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单位边界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NMHC组织排放执行《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组织排放限值。

4、按照“减量化、**化、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并落实相关安全、消防防范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规范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5、切实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水、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固废规范化处置。

6、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照《**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7、本项目实施后,以厂房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存在或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