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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泗阳数字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0]**数字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数字产业园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001001 标段名称 **数字产业园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5月2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6月3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数字产业园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产业园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改革局以泗发改投【2024】95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数字产业园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泗****中心3号楼。

2.2建设规模:**数字产业园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14324.5平方米,该项目包含各项咨询评估及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包含但不限于顶面、墙体、地面、地下停车场、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改造、场景氛围布置、办公设施以及对应道路、景观、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建设。

2.3合同估算价:约3501.6408万元(含暂列金100万元)

2.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80天。(含图纸设计、修改、审查时间 )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07月15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5年08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1月15日

2.5质量要求:合格,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及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过。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材料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2.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10%作为预付款(不含暂列金)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银行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设计部分付款:初步设计完成定稿并符合国家、行****设计部分合同价款的30%,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设计部分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设计部分合同价款的97%,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付清。采购及施工部分付款:按月支付工程款,每月付至上月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 (当月产值不足300万元,转入下月支付,预付款在过程付款时同比扣除),所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跟踪审计和建设单位共同审核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含主管部门消防验收合格以及配合****大队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付至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97%,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无息)

2.7招标内容及范围:

2.7.1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本项目采用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

2.7.2招标范围包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发包人要求等招标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的设计【包括工程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办理;协****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同时报审的施工图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报审)、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等)、设备供货(包含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满足项目的功能需求全部相关服务。

2.7.3 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配套装饰机电设计(给排水、强弱电、暖通)顶面、墙体、地面、地下停车场、电气、消防改造、场景氛围布置、办公设施以及对应道路、景观、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建设设计以及根据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他设计内容或任务。

2.7.4 项目施工及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属于总承包范围内的其它工作内容和根据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他内容。

3.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定分离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两阶段评标),其中技术标不采用远程异地评审。评标办法详细内容见第三章,简述内容如下:

4.1第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资料(即初步评审)和设计文件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即有效投标文件),按照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设计文件评审,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得分相等的,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7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4.2第二阶段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开标评标,包括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和工程业绩。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评分采用百分制,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的,以第一阶段得分高的优先;第一阶段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4.2.1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4.2.1.1 报价评审(6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指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2.1.2 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2分)

4.2.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总体概述(1分);设计管理方案(1分):采购管理方案(1分);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施工**投入计划(1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4.2.3项目管理机构(2分)

4.2.4工程业绩(1 分)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5.2.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2.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5.3 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5.3.1 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3.2 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不作要求)。

5.5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5.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5.6.1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以牵头人业绩为准)

(1)设计业绩:自 2020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建筑面积在7000(含)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 2400(含)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

(2)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20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建筑面积在7000(含)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 2400(含)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施工业绩:自 2020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建筑面积在7000(含)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 2400(含)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投资估算(投资概算)为准。(2)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3)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 名称、竣工验收时间、投资估算(投资概算)、设计内容等。(4)业绩证明材料须从**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链接。

2、工程总承包证明材料要求:(1)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签约合同价为准。(2)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3)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签约合同价、工程内容等。(4)业绩证明材料须从**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链接。
3、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签约合同价为准。(2)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3)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签约合同价、工程内容等。(4)业绩证明材料须从**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链接。

5.6.2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业绩:自 2020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建筑面积在7000(含)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 2400(含)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

(2)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20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建筑面积在7000(含)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 2400(含)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施工业绩:自 2020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建筑面积在7000(含)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 2400(含)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投资估算(投资概算)为准。(2)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3)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 名称、竣工验收时间、投资估算(投资概算)、设计内容等。(4)业绩证明材料须从**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链接。

2、工程总承包证明材料要求:(1)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签约合同价为准。(2)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3)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签约合同价、工程内容等。(4)业绩证明材料须从**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链接。
3、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签约合同价为准。(2)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3)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签约合同价、工程内容等。(4)业绩证明材料须从**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链接。

5.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5.7.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5.7.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7.3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7.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7.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7.6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5.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7.2 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5.7.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7.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7.5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7.6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7.7 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8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7日 09:00至2025年06月03日 18:00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1日 09:00。

7.2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投标人应在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对应的本次开标标段中,未及时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县众兴街道****中心2号楼

地址:

**县众兴街道众兴路88****酒店西北角裙楼1栋302室

邮编:

223700

邮编:

223700

联系人:

杨剑

联系人:

张宵/陈悦

电话:

158****7909

电话:

187****1795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163.com

电子邮箱:

****@qq.com

2025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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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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