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路河(德欧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
1、项目名称:**南路河(德欧段)**工程
2、建设地点: **高新区**南路河,北起**路,南至规划梅**
3、建设单位: ****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67.82万元, 建设**南路河(德欧段)**工程。规划**南路河(德欧段)起于**路、讫于规划梅**段进行河道开挖。本工程为新开河道工程,全长约400m,设计河底高程0.5m,底宽4m,河道边坡1:3,地面控制高程4.0m,**控制宽度25m;河道开挖完成后对常水位2.8m以上~地面高程4.0m之间的河坡进行草皮防护,防护面积约304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场地产生的粉尘(扬尘)、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机械燃油废气。严格执行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设置硬质围挡,封闭施工、道路及施工场地硬化处理、裸露场地和土方采用防尘网覆盖或绿化、土方开挖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四级或四级以上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土方密闭运输、设置洗车平台、硬化地面及道路专人保洁并保持湿润不起尘、装备喷淋装置,对进出临时占地车辆进行淋洗,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扬尘管控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废水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废水、施工设备冲洗废水、弃土区渗出废水和施工人员办公生活污水。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赁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施工设备噪声及车辆运输交通噪声。本项目施工区设置临时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出车辆和经过敏感点的车辆限速限鸣;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险维护等措施。居民点禁止夜间施工,如有技术需要,需要连续施工的应申请夜间施工许可。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弃土、隔油池和沉淀池废渣、废油、全线清杂杂物;施工弃土就近堆放在德欧项目地块内,后期由厂区自行摊铺、整平、压实处理,同时用于河道两侧的覆土,不外运;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沉淀池产生的弃渣与施工弃渣一起堆放在渣土暂存区;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油送至危废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5)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管理和监督,尽量少占临时用地;严禁施工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抛弃,应集统一输送;严格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以减少对水体的影响,及时进行绿化工作;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派专人不定期巡查;临时占地保存表层土壤,及时平整土地,表土复原。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7****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2501 0514-****6760
传真:0514-****3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