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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疏港通道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第三次更正)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疏港通道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
公告招标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
杨洪波0518-****1639
标段信息1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文件费用(元) 公告正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其他事项说明
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疏港通道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01
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疏港通道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疏港通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市**区数据局 以 赣数投【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 2.2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道路、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排水(雨水及污水工程、污水泵站)、供电照明、智能交通(红绿灯、电警、监控)、绿化等。其中: **扬帆路(海滨大道-港前路)长3285.301米,其中:海滨大道-产业大道段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 **港前路(扬帆路-起航路)长532.137米,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 **海铁大道(海滨大道-产业大道)长 1420.939 米,按照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40km/h; **产业一路(远航路-起航路)长1223.163米,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 **产业大道(远航路-扬帆路)长975.455米,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 本次审计对应施工项目范围为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疏港通道工程,包括标段范围内的道路、填海造陆的地基处理、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排水(雨水及污水工程、污水泵站)、供电照明、 智能交通(红绿灯、电警、监控)、绿化等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施工。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疏港通道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对应的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跟踪审计 ①负责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疏港通道工程所有相关工程费用审计(包括招标清单控制价的审核);参与工地例会、施工图纸会审与交底、设计变更及交竣工验收,发现的问题须及时向委托人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施工过程中关键节点、隐蔽验收、变更及现场签证等记录的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工程价款调整、材料价格调差复核、竣工验收前日常管养费用审核等; ②审核项目合同草拟稿,出具审计意见,协助委托人订立各类合同;分析合同价款,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出具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总表; ③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指导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④上级单位审计时进行配合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⑤其他《****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指南的通知》厅财字(【2013】300 号)规定的审计内容。 (2)竣工结算审核 ①对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量、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 ③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 ④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⑤上级单位审计时做好配合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4服务期限: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跟审阶段对应施工工期约24个月(因工程计划分阶段实施,分阶段施工间隔时间不计入审计服务期,驻场服务期顺延)。竣工结算审核阶段,自送审材料报送之日起60天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移交全部成果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5最高投标限价:工程**费暂按25000万元计取,本项目要求按费率报价,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收费不得高于《**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建价协(2022)7号收费标准的30%,本项目仅计取跟踪审计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基本费(按收费标准:施工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基本收费计取)和驻场费(按收费标准:施工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驻场收费-概算价或合同价计取),竣工结算审核阶段工程结算审核的效益费(按收费标准: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效益收费计取),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项目组成员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应有一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业资格、一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职业资格、一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职业资格(需不同人员);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11月-2025年4月。 3.7、类似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审计报告或审定单为准),担任过工程造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审计报告或审定单为准),具有工程造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计项目业绩。 注:①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咨询合同及审计报告或审定单,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工程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投标人类似业绩金额以审计报告或审定单中的工程造价为准,承担的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工程造价可累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10、其它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市**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及人员如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5月20日至 2025年5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58.****.180:13000/#/homePage)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响应文件提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58.****.180:13000/#/homePage。 5.3 电子招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进入**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帮助中心-投标单位操作手册[网]。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 年 5 月 30 日 9点 00分 00 秒(**时间)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届时,投标人需自行登录“腾讯视频会议”观看抽取全程,点击加入会议;会议号:745-****-8134,入会密码:0000,若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进入参与,视为默认抽取结果。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 注: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审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58.****.180:13000/#/homePage。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杨洪波 电话:0518-****1639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瀛洲路东盛世嘉缘1幢3层5号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8****0180
1.投标人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项目组成员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应有一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业资格、一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职业资格、一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职业资格(需不同人员);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11月-2025年4月。 3.7、类似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审计报告或审定单为准),担任过工程造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审计报告或审定单为准),具有工程造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计项目业绩。 注:①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咨询合同及审计报告或审定单,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工程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投标人类似业绩金额以审计报告或审定单中的工程造价为准,承担的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工程造价可累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2)其他要求:其它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市**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及人员如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变更说明
补充公告内容 更正公告说明
时间变更
原开标时间2025年5月30日9时00分,现更改为:2025年6月3日9时00分。
项目最新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要求澄清截止时间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5-05-20 00:00:002025-05-27 23:59:59
2025-05-28 09:00:002025-05-28 09:00:00
2025-06-03 09:00:002025-06-03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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