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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5-28
项目名称 | 大唐**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 | ||
建设地点 | **省****机关、公共建筑及工商企业厂房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908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宋国飞 |
联系人 | 杨晓涵 | 联系电话 | 137****1336 |
项目投资(万元) | 24234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厂址位于**省**市,利用**市丰富的优质****电站建设,规划容量50MWp,共安装580Wp 单晶硅太阳能组件86227块,实际装机容量 50.01166MWp,容配比1.167:1,系统综合效率82.43%,25年总发电量为 128844万kWh,25 年年均上网发电量为5153.76万kWh,25年年均利用发电小时数为1030.51小时。根据周边电网情况和负荷消纳情况,初步拟定采用0.4kV、1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公司规定1.5MW及以上项目采用10kV并网,1.5MW以下项目采用0.4kV并网。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工程在施工期间要坚持对施工废物的及时清理、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堆场堆放,使施工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建筑废物在施工完毕后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处理;而生活垃圾安排专职工人收集并定期委托当地卫生部门统一清运及处置。 | ||
承诺:**** 宋国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宋国飞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