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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生产项目
地点:**省**市邳****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春兴路18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验收报告、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88****8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