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港**港区石溪作业区大石溪综合货运枢纽改扩建项目一标段(第二次)已由 **市****委员会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代码:****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浮式起重机、圆弧轨道装船机、趸船及附属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白涛街道联农村6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建1个1000吨级(兼顾3000吨级)件杂货泊位为通用泊位。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道路堆场、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以及生产与辅助建筑物等配套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4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2台25t-30m四连杆型式浮式起重机、1台额定装船效率1500t/h圆弧轨道散货装船机、一艘85m×20m钢质趸船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部装成套、总装、运输、吊装、采保、调试、试验、试车、验收(含取得**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合格证、取得船检(CCS)的产品证书(含入籍)、船籍证书等)、现场保管等交钥匙,以及对招标人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港**港区石溪作业区大石溪综合货运枢纽内(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6 交货期: 270日历天(210日历天完**装调试,27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起重机生产企业须具****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中有门座式起重机(级别:B级及以上)。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郑先生 | 联系人: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1318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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