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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曹江**区美食文化街7-1号楼和美食文化街6号楼
东北单体房屋承租资格的通知
曹江先生:
根据2025年4月18日发布的**区美食文化街7-1号楼和美食文化街6号楼东北单体房屋招租成交结果公示,您已被确定为该项目的中标人。您应于成交结果公示30日内,即2025年5月19日前与******公司****公司签订书面承租合同。经多次催促现仍未签订合同,现取消您**区美食文化街7-1号楼和美食文化街6号楼东北单体房屋招租的中标资格。
******公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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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