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913********006244J | **市**中路131号 | 87.33(均分制) | ****000元 |
服务类 |
名称:**县**湖周边滞洪区(含鲍集圩)划界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蓄滞洪区划界技术工作的通知》《****委员会关于印发淮河流域国家蓄滞洪区划界技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委员会提供的初步滞洪区划界成果,分析我县现实情况划界调整的必要性,编制**县**湖周边滞洪区(含鲍集圩)划界调整方案。 服务时间:4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陈云、曹培新、郭兴欣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5200元,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县山水商务大厦17楼
联系人:赵恩沁
联系电话:0517-****6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联系人:张玉清
联系电话:173****8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清
电话:173****8268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