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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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社区****中心扩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
**省**市睢**
发布日期:2025-05-30 15:49
项目编号:XZP202****000103
项目名称:****社区****中心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社区****中心扩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社区****中心扩建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
范围 | ****社区****中心扩建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其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5-06-03 08:30 至 2025-06-09 17:30 |
获取方式 | 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间内(早上8:30-12:00至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睢**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10号楼1-108)购买采购文件。请供应商报名时携带①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见磋商公告附件);②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附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6-11 09:3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5-06-11 09:30 |
开标地点 | 睢**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10号楼1-108 |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社区****中心扩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936403万元
最高限价:35.936403万元
采购需求:****社区****中心扩建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1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其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6月03日-2025年06月09日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间内(早上8:30-12:00至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睢**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10号楼1-108)购买采购文件。请供应商报名时携带①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见磋商公告附件);②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附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售卖价格:采购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文件信息,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信息泄露,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睢**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10号楼1-108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睢**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10号楼1-1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丁雅丽 联系电话:176****1578 地址:睢**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10号楼1-108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公开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睢**睢**路
联系人:陈科长
电话:6710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省**市睢**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10号楼1-108
联系人:**贝昂
电话:176****157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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