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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资产(符渎港蓝藻打捞及处置项目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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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41万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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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
网络竞价 |
1、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房屋建筑物类增值税税率9%,设备类增值税税率13%)。 2、本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接受单项或部分受让申请。 3、构筑物所处土地系租赁使用,无法办理产证。土地租赁期自2016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8日,年租金为4000元/亩,合计12.8万元/年,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的租金由受让方支付。 4、标的资产均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