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913********062440X | 庾波 |
韩文明 | **省**市**区 |
**区胥口镇浦庄大道369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00万件天线,1400万件陶瓷通信元件**项目 | **** |
| |
2021版本:082-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C3921-C3921-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
| ******区 胥口镇浦庄大道3699号 |
经度:120.493611 纬度: 31.182500 | ****环境局 |
| 2025-03-13 |
苏环建〔2025〕06第0016号 | 913********062440X002Z |
2025-03-20 | 32277 |
250 | **** |
913********062440X | **** |
913********062440X | ******公司 |
****0594MA1MBPL35X | 2025-03-31 |
| |
2025-04-30 | 2025-05-30 |
| https://www.****.com/home/index/article/arorfi/fi/ar/65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位于**市**区胥口镇浦庄大道3699号,租赁**市****公司厂房12991m2,总投资32277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陶瓷粉150吨(全部自用)、陶瓷通信元件1400万件(其中陶瓷滤波器800万个、陶瓷DR600万个)、天线100万件。 | 位于**市**区胥口镇浦庄大道3699号,租赁**市****公司厂房12991m2,为**项目 |
无 | |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成后年产陶瓷粉150吨(全部自用)、陶瓷通信元件1400万件(其中陶瓷滤波器800万个、陶瓷DR600万个)、天线100万件 | 该项目位于**市**区胥口镇浦庄大道3699号,租赁**市****公司厂房12991m2,总投资32277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陶瓷粉150吨(全部自用)、陶瓷通信元件1400万件(其中陶瓷滤波器800万个、陶瓷DR600万个)、天线100万件 |
无 | |
|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陶瓷粉:混合料粉-砂磨-喷雾干燥-预烧-粉碎-二次混合料粉-砂磨-喷雾干燥-V型混料-检验-包装待用; 陶瓷滤波器:产品成型-研磨-烘干-浸银-干燥、烧结-长度研磨-清洗、挑选-刷银、烧结-激光打标-组装焊接-调试、检测-贴标、包装出货; 陶瓷DR:产品成型-研磨-烘干-电镀(委外)-涂蜡、冷却-研磨-清洗、烘干-频率区分-插PIN-点锡、回流焊-清洗、烘干-调试、检测-包装出货; 天线:预制-锡膏印刷-组装贴片-回流焊-检验-装配-测试-封胶-测试-包装出货 | 陶瓷粉:混合料粉-砂磨-喷雾干燥-预烧-粉碎-二次混合料粉-砂磨-喷雾干燥-V型混料-检验-包装待用; 陶瓷滤波器:产品成型-研磨-烘干-浸银-干燥、烧结-长度研磨-清洗、挑选-刷银、烧结-激光打标-组装焊接-调试、检测-贴标、包装出货; 陶瓷DR:产品成型-研磨-烘干-电镀(委外)-涂蜡、冷却-研磨-清洗、烘干-频率区分-插PIN-点锡、回流焊-清洗、烘干-调试、检测-包装出货; 天线:预制-锡膏印刷-组装贴片-回流焊-检验-装配-测试-封胶-测试-包装出货 |
无 | |
|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 厂区内严格雨污分流,设备清洗废水(72吨/年)、研磨废水(5吨/年)、工艺清洗废水(68吨/年)和地面清洗废水(258吨/****处理站(采用“混凝+絮凝沉淀+三效蒸发”)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纯水制备弃水(60吨/年)和员工生活污水(14400吨/年)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 项目厂房1喷雾干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旋风除尘装置处理后,与浸银、干燥、烧结、研磨、涂蜡、冷却废气,合并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厂房1混料、粉碎、产品成型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主厂房清洗、刷银、烧结、组装焊接、回流焊、贴标、预制、装配、锡膏印刷、封胶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主厂房调试、激光打标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厂房1预烧废气经管道收集,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2#厂房清洗、组装焊接、回流焊、调试、预制、装配、锡膏印刷、封胶、产品成型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处理后通过18米高的DA006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具体考核指标: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3标准;厂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加强操作环节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厂界不得有异味; 3.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区强噪声源,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研磨废液、清洗废液、PCB废边、废机油、旋风收尘、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浓缩残液、化学包装材料、废电瓶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专业单位回收或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1、废水 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工艺清洗废水、地面清****处理站(设计 处理能力 2t/d,采用“混凝+絮凝+斜管沉淀+三效蒸发系统”工艺),处理后全部回 用至生产(设备清洗、研磨、工艺清洗、地面清洗),不外排。 纯水制备弃水及生活污水一起接****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1)厂房 1 废气 本项目喷雾干燥废气经设备自带“旋风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与浸银、干 燥、烧结、研磨废气合并进入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 DA001 排气筒排放。 混料、粉碎、产品成型废气经 1 套“布袋除尘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 DA002 排气筒排放。 预烧废气收集后进入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 DA005 排气筒排放。 (2)主厂房废气 清洗、刷银、烧结、组装焊接、回流焊、贴标、预制、装配、锡膏印刷、封胶 废气经 1 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 DA003 排气筒排放。调试、激光打标过程产生的废气经 1 套“滤筒除尘装置(TA005)”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 DA004 排气筒排放。 (3)2#厂房废气 清洗、组装焊接、回流焊、调试、预制、装配、锡膏印刷、封胶、产品成型、 涂蜡、冷却废气经 1 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通 过 18 米高 DA006 排气筒排放。 (4)危废仓库废气 危废仓库废气经 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8)”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噪声为混料机、卧式砂磨机、V 型混料机、各类压机、精密 研磨机、无心磨床、自动磨床、空压机、纯水机、废****处理站等机 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研磨废液、清洗废液、PCB 废边、废机油、旋风收尘、 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浓缩残液、化学包装材料、废电瓶)委托**市和源环 ****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不合格品、纯水制备废弃物、布袋滤筒收尘 及废布袋、一般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公司处置;生活垃圾 委托**市胥口绿****公司清运。 |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发生变化,主要为长度研磨、研磨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由环评中的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组织排放调整为无组织排放,主要变化原因为:研磨剂调整为水性研磨剂,根据其理化性质表,该研磨剂不挥发。 |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涂蜡、冷却环节位于厂房1,废水处理设施位于主厂房西北角。 | 项目涂蜡、冷却环节位于2#厂房,废水处理设施位于厂房1的东北角。 |
项目涂蜡、冷却环节位置由厂房1调整到2#厂房,废水处理设施由环评中的主厂房西北角调整到厂房1的东北角。项目未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周边敏感点的情况未发生变化。 | |
|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 1.446 | 1.446 | 0 | 0 | 1.446 | 1.446 | |
0 | 0.347 | 5.763 | 0 | 0 | 0.347 | 0.347 | |
0 | 0.219 | 0.504 | 0 | 0 | 0.219 | 0.219 | |
0 | 0.023 | 0.072 | 0 | 0 | 0.023 | 0.023 | |
0 | 0.424 | 0.648 | 0 | 0 | 0.424 | 0.42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82 | 0.314 | 0 | 0 | 0.182 | 0.182 | / |
0 | 0.143 | 0.312 | 0 | 0 | 0.143 | 0.14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1套2t/d混凝+絮凝+斜管沉淀+三效蒸发系统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 | 1套2t/d混凝+絮凝+斜管沉淀+三效蒸发系统 | pH7.2-7.5,COD13-2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6.2-6.8mg/L,氨氮0.667-1.14mg/L,TN2-2.15mg/L,总磷0.26-0.29mg/L,溶解性固体319-379mg/L | |
2 | 无,总排扣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无 | COD22-26mg/L,SS13-16mg/L,氨氮12.9-17.5mg/L,总氮28.8-29.8mg/L,,总磷1.32-1.84mg/L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1套旋风除尘(TA00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1套旋风除尘(TA00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 | 非甲烷总烃浓度1.49-1.71mg/m3、速率0.00383-0.00432kg/h;颗粒物浓度1.6-1.7mg/m3、速率0.004-0.0045kg/h | |
2 | 1套布袋除尘器(TA00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1套布袋除尘器(TA003) | 颗粒物浓度1.4-1.5mg/m3、速率0.014-0.015kg/h | |
3 | 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 | 非甲烷总烃浓度1.3-1.71mg/m3、速率0.0184-0.0253kg/h;颗粒物浓度1.3-1.8mg/m3、速率0.019-0.026kg/h;锡及其化合物未检出 | |
4 | 1套滤筒除尘器TA00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1套滤筒除尘器TA005 | 颗粒物浓度1.5-1.6mg/m3、速率0.01kg/h | |
5 | 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 | 非甲烷总烃浓度1.2-1.58mg/m3、速率0.00602-0.00796kg/h | |
6 | 1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1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 | 非甲烷总烃浓度2.23-2.77mg/m3、速率0.0132-0.0176kg/h;颗粒物浓度1.6-1.7mg/m3、速率0.0098-0.01kg/h;锡及其化合物未检出 | |
7 | 厂界(无)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无 | 颗粒物浓度未检出-0.208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0.35-0.74mg/m3、锡及其化合物浓度未检出 | |
8 | 厂内(无)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无 | 非甲烷总烃浓度0.81-0.96mg/m3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隔声、减振、消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隔声、减振、消声 | 昼间52.5-57.7dB(A)、夜间42.7-47.2dB(A)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落实分区防渗措施 | 建立土壤和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管理和环境保护监督制度,严防物料泄漏、做好分区防控、防渗工作;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仓库、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防渗区包括主厂房、厂房1、2#厂房,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办公区。 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一般地面硬化。 |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研磨废液、清洗废液、PCB废边、废机油、旋风收尘、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浓缩残液、化学包装材料、废电瓶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专业单位回收或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研磨废液、清洗废液、PCB废边、废机油、旋风收尘、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浓缩残液、化学包装材料、废电瓶)委托****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不合格品、纯水制备废弃物、布袋滤筒收尘及废布袋、一般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市胥口绿****公司清运。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 1)本项目要进行合理设计和规划,项目各相关设施的布置应符合相关防火距离的要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泄漏事故,确保装置安全。 2)严格岗位管理,保证废气尾气处理装置、污水处理站等正常运行。加强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若发现废气处理装置、污水处理站异常应立即检查,找出原因及时维修,必要时停止生产。 3)实行严格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4)危废仓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确认在厂区的平面布置及防渗设计,应设有渗滤液收集系统。 5)项目建成后,配置应急装备与应急物资,根据《****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定期演练。 |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