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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31日作出的项目审批决定
序号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下载 |
1 |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5]68号 | 2025.5.26 | 光学镜片生产加工项目 | **** | ****开发区新港大道42号 | 关于****光学镜片生产加工项目的批复(见附件) |
2 |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5]69号 | 2025.5.26 | **港**港区铁路专用线扩能增效建设工程 | ****中心****公司 | ****开发区**港范围内 | ****物流中心****公司**港**港区铁路专用线扩能增效建设工程的批复(见附件) |
3 |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5]70号 | 2025.5.28 | 制氮机扩建项目 | 林德****公司 | ****开发区新港大道3号 | 关于林德****公司制氮机扩建项目的批复(见附件)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