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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 19000吨脱硝催化剂处置再生及**化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 19000吨脱硝催化剂处置再生及**化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省**市**县**工业集中区内枫杨大道 8 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联系邮箱,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