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年屠宰50万头生猪及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需对公众进行二次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单位及项目信息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年屠宰50万头生猪及加工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工业园区创业**侧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57****7555
邮箱:****@qq.com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环评单位:******公司
单位地址:**市****广场写字楼1805室
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0527-****1909
邮箱:****@qq.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com/s/1ZikjhsePVcAKIQbjnllksw 提取码:6fcu
若需查阅纸质报告,请自行至编制单位联系环评负责人索取。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通过第三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一项中所示邮箱,信函可邮寄至第一项中所示地址、联系人。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六、提交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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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