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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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徐集村黄桥组、军田组合计130.33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区汊河街道徐集村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
交易底价: 80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130.33亩
联系方式: 周科长(****7810)
报名时间: 2025-06-04 18:00 至 2025-06-11 18:00
报名地点: **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5-06-11 18:00
立即报名
乡镇(街道) | 汊河街道 | 村(社区) | 徐集村 |
组别 | 黄桥、军田 | 登记日期 | 2025-06-03 |
是否续租 | 否 |
交易面积 | 130.33亩 |
质量等级 | -- |
利用现状 | -- |
项目描述 | 该土地坐落在徐集村黄桥组、军田组,交易面积130.33亩,流转用途为粮食生产,流转期限3年,交易底价为800元/年/亩(按合同总价款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收取31279.2元。土地用途仅限于种植水稻、小麦,且要求机插秧或者抛秧,杜绝直播稻,不允许种植其它经济作物。承租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若逾期不缴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额的10%计算,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 7、不接受联合报名。承租人在承租前须充分了解农田情况。 8、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未经****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 9、由于地域规划限制,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正式审批手续前,本区域不得从事高效及设施农业,不得在承包范围内搭建任何设施(包含建筑物、种植大棚、大棚房、简易集装箱房等),不得硬质化地面,否则无条件拆除。项目成交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
项目位置 | **市**区汊河街道徐集村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坐标拐点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种养品种 | -- |
补充说明 | 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在线自由竞价,正向,加价幅度5元/年/亩。)交易最高限价1200元/年/亩,当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实行“熔断”。采用线下交易的,在报最高限价的意向受让方中,采用摇号决定受让方;采用线上交易的,在报最高限价的意向受让方中,采取在线抽签方式决定受让方。 |
项目审查表 | IMG_0000.jpgIMG_0001.jpgIMG_0002.jpgIMG_0003.jpg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0010.jpgIMG_0011.jpgIMG_0012.jpgIMG_0013.jpgIMG_0014.jpgIMG_0015.jpg |
所有权人 | **** |
经营权人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权证编号 | -- |
权证年限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报名时间 | 2025-06-04 18:00至2025-06-11 18:00 |
报名地点 | **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5-06-11 18:00 |
交易时间 | 2025-06-12 09:30 |
交易地点 | **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标段描述 | 该土地坐落在徐集村黄桥组、军田组,交易面积130.33亩,流转用途为粮食生产,流转期限3年,交易底价为800元/年/亩(按合同总价款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收取31279.2元。土地用途仅限于种植水稻、小麦,且要求机插秧或者抛秧,杜绝直播稻,不允许种植其它经济作物。承租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若逾期不缴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额的10%计算,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 7、不接受联合报名。承租人在承租前须充分了解农田情况。 8、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未经****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 9、由于地域规划限制,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正式审批手续前,本区域不得从事高效及设施农业,不得在承包范围内搭建任何设施(包含建筑物、种植大棚、大棚房、简易集装箱房等),不得硬质化地面,否则无条件拆除。项目成交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
交易面积 | 130.3300亩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保证金 | ¥31279.20 |
交易底价 | 800.00元/年/亩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自由竞价期 | 2025-06-12 09:30~2025-06-12 09:55 |
出价延时 | 30秒 |
加价幅度 | 5.00元/年/亩 |
底价 | 800.00元/年/亩 |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朱斌彬 | 联系电话 | 180****7143 |

附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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