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4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形象宣传广告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一)采购内容:2025****形象宣传广告投放服务
(二)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柒万陆仟圆整(¥76,000.00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采购内容具有不可替代性。经研究,**市**区、**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市等9处核心干道位置是投放我校品牌形象宣传广告的理想点位。这9处点位及其对应的最佳广告载体为:
**区:乐桥(跨干将路广告牌)、干将西路(双面灯箱)、干将东路(双面灯箱);
工业园区:星湖街主干道(双面灯箱)、万盛街主干道(显示屏)、湖东玲珑街主干道东北角(显示屏);
**区:东吴北路(人民路)与**东路东南角(显示屏);
高新区:****超市楼体(显示屏);
**市:新世纪大道珠江路主干道西南角(显示屏)。
经深入实地勘察与产权关系确认,上述所列9处特定点位及其具体广告载体(灯箱、跨街广告牌、显示屏)的经营权目前均由****独家承租并运营。鉴于仅有该供应商能够提供所需广告位及相应载体的广告发布服务,本次采购内容具有不可替代性。
2.供应商具备卓越服务能力与可靠**基础。在过往**中,该公司在广告投放执行、后期运维保障及服务响应等方面表现突出,**反馈良好。基于长期的**实践,****公司具备承接本次重要宣传任务的专业能力、稳定性和服务保障水平。
因此,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本次拟采购的“2025****形象宣传广告”,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选择“****”负责实施。该采购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1172号苏城广告
三、公示期限
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人员名单
宋丹、徐汝华、邵杰、祝仁涛、吕青松
2.公示媒体: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
地 址:**市**区**大道1188号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512-****0568
邮箱:cgzb@szcu.****.cn
2.监督电话:0512-****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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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