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913********8923863 | 杨军 |
张传奎 | **省**市徐圩新区 |
**市徐圩新区港前四路东、陬山二**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污水处理场优化改造项目 | **** |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徐圩新区 ****徐圩新区 |
经度:119.584722 纬度: 34.558889 | 国****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
| 2024-05-22 |
示范区环审〔2024〕17号 | 913********8923863001P |
| 15000 |
15000 | **** |
913********8923863 | **绿水(******公司 |
****0700MA1X1X3K7U | **绿水(******公司 |
****0700MA1X1X3K7U | 2024-12-01 |
| |
2025-05-06 | 2025-06-02 |
| https://www.****.com/hpyz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处理场低盐、高盐系统进行改造,新增一套设计规模为70m3/h的厌氧预处理单元,对现有厌氧预处理单元反应器安全阀驰放气采取回收措施,对低盐线臭氧制备间新增1套臭氧制备机组,对厂区新增、改造配套污水管线,****处理场设计处理能力(低盐系统820m3/h、高盐系统570m3/h)保持不变,****公司虹景、虹威、虹科等企业废水进行预处理的能力。 | ****处理场低盐、高盐系统进行改造,新增一套设计规模为70m3/h的厌氧预处理单元,对现有厌氧预处理单元反应器安全阀驰放气采取回收措施,对低盐线臭氧制备间新增1套臭氧制备机组,对厂区新增、改造配套污水管线,****处理场设计处理能力(低盐系统820m3/h、高盐系统570m3/h)保持不变,****公司虹景、虹威、虹科等企业废水进行预处理的能力。 |
无 | |
|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处理站低含盐污水处理系统; 废气:依托现有低盐线废气除臭系统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管道软连接等措施; 固废:新增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化污泥和干式脱硫塔废填料,废气处理依托现有低盐线废气处理设施,不增加废活性炭产生量。生化污泥与现有生化污泥一起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填料出售物资回收单位利用。 | 废水:****处理站低含盐污水处理系统; 废气:依托现有低盐线废气除臭系统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管道软连接等措施; 固废:新增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化污泥和干式脱硫塔废填料,废气处理依托现有低盐线废气处理设施,不增加废活性炭产生量。生化污泥与现有生化污泥一起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填料出售物资回收单位利用。 |
无 |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960.994 | 0 | 0 | 0 | 0 | |
0 | 0 | 48.485 | 0 | 0 | 0 | 0 | |
0 | 0 | 2.45 | 0 | 0 | 0 | 0 | |
0 | 0 | 68.324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57.1496 | 0 | 0 | 0 | 0 | / |
0 | 0 | 1269.758 | 0 | 0 | 0 | 0 | / |
0 | 0 | 147.856 | 0 | 0 | 0 | 0 | / |
0 | 0.028 | 708.1326 | 0 | 0 | 0.028 | 0.02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依托现有低含盐污水处理系统 | 斯尔邦循环冷却水场补水水质控制指标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中较严值 | 依托现有低含盐污水处理系统 | 对低含盐废水处理系统排口中pH值、COD、SS、氨氮、总磷、总氮进行监测 | |
2 | 高含盐污水处理系统 | ****基地化工高盐废水处理工程(一期)接管标准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间接排放限值中较严值 | 依托高含盐污水处理系统 | 对新增厌氧预处理单元进、出水COD 以及高含盐污水处理系统出口中pH、色度、COD、SS、石油类、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总氮、总磷、丙烯腈、氰化物、硫化物进行监测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低盐线废气除臭系统 | 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 | 依托低盐线废气除臭系统 | 对低盐线废气除臭系统排口非甲烷总烃、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进行监测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管道软连接等措施 | 对厂界昼夜噪声进行监测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降低固体废物产生量,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做好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物化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化污泥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19)等相关标准及时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在鉴别结论明确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管理;沼气干式脱硫塔废填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或处置。项目投运前应落实所有危险废物处置去向。 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X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落实处置利用途径。本项目新增的固废主要有生化污泥和干式脱硫塔废填料,生化污泥与现有生化污泥一起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填料出售物资回收单位利用。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依托厂内已建6#危废仓库,占地2972.57m2。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相关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并报应急主管部门备案;按照《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范》(DB32/T4261-2022)做好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等文件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并形成台账,建设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按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项目须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以非动力自流方式)和应急储存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 已落实“报告表”中提到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按《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相关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并报应急主管部门备案。 本项目投产前,企业已对现有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进行备案,备案号:320703-2025-001-H,已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并形成台账,建设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物资,定期进行综合性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 本项目依托厂内现有的3座事故应急池,总容积为49800m3,现有的****园区公共应急事故池转输管道连接。企业事故废水严格落实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要求,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工程、环保设施的投运是项目投运的前置条件。法律法规政策有其他许可要求的事项,项目须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建设与投产 | 依托工程与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 |
/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